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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心同趣,情暖初秋——西溪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9-09 17:25:3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亲爱的家长朋友们:
      你们好!
     2022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开始啦!
    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助函[2021]12号)、《关于印发<张家港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张教〔2022〕19号)等文件精神,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、省、市学生资助政策,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,我园将开展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工作。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

一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:

1.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,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、特困救助供养人员、孤儿、困境儿童、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、因公牺牲警察子女、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、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。

2.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、重大突发意外事件。

3.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。

4.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、负债状况。

5.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,劳动力文化和职业、收入情况,家庭成员健康状况。

6.学生消费的金额、结构等合理性。

7.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。

二、申请资助对象具体包含情况:

1.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家庭子女、特困救助人员、孤儿、困境儿童;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学生;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、困难职工家庭子女;

2.脱贫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),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,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;

3.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、革命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、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;

4.因受灾、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等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学生;5.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、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;

6.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;

7.监护人监护缺失、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、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学生;

8.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苏州市两倍低保标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9.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。

三、国家助学金(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、学前政府资助)资助标准:

学前教育:每生每年1200元,每学期600元;
(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)
      四、学前教育免学费:
对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幼儿,民政部门、总工会认定的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、持《特困职工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,按照50%的比例予以减免;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抚养人、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,及革命烈士、因公牺牲的相关人员(军人、警察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)子女的保育教育费予以全免。
      五、申报办法等:
学校将结合此次调查摸底情况,根据上级安排,在近期联系申请资助的学生或家长正式提交申请等。学生和家长可关注“江苏学生资助”公众号或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网站自主申报:
      http://jsxszz.jse.edu.cn/pros/identity/indexgjzz.action具体申报开始时间,请等学校通知。学校将对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认定、审核,确定资助名单,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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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西溪幼儿园积极践行学前教育自主责任,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,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,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,让家庭困难的幼儿应享尽享,同各位家长朋友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。


终审:西溪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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